每日热闻!清朝编《明史》时不断美化明朝,编纂时清圣祖多次指责不公言论
《明史》在二十四史中显然算是一部大书了,全书在规模上仅次于《宋史》,而在修纂时间上也是二十四史最长的一部,从顺治二年(1645年)下诏编修开始,到乾隆四年(1739年)刊刻进呈,历经95年时间,但考虑清廷在顺治年间和康熙二十年(1681年)前战火纷飞、政局未稳,自下诏编修后的前35年根本无暇修史,正式的修史工程是在康熙二十年(1681年)三藩之乱被平定后才正式展开,雍正十三年(1735年)全书完成,实际编修时间为50余年。这就是《明史》的一个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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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很多书籍一样,《明史》本身的编修是有一些不足存在的,其实最大的问题不是“改”,而是“删”,就是在材料取舍上下功夫,在一些事情上有意脱漏,就比如清朝皇帝以少数民族身份入主中原,为了表明自己没有接受过明朝封号,有意回避建州女真的问题,再如为了显示自己的正统性,对南明之事绝不轻易涉及,这是其明显的不足之处。
还有在技术性失误上也不少,例如《鞑靼传》,就连蒙古大汗的名字都没搞清楚,蒙古本部历代大汗如马尔古尔吉思、脱古斯蒙克、巴图蒙克、博迪、达赍逊库登等一律名之为“小王子”,对明朝的老对手如此不上心,真是一大遗憾,当然由于技术性失误比较多,在此不一一举例,黄云眉先生的《明史考证》里面解剖得很详细。
但是,《明史》尽管有故意隐瞒和错误的地方,但总体上在整个二十四史中是较为严谨的,更不存在对前朝疯狂抹黑的情况,尤其是清朝的顺治皇帝和康熙皇帝,顺治皇帝就曾经声称“历代贤君,莫如洪武”,康熙皇帝对前朝礼敬有加,在第三次南巡的时候,声称“洪武乃英武伟烈之主,非寻常帝王可比”,并亲为致祭,并在明太祖陵悬挂“治隆唐宋”的匾额,以表达对明太祖的敬意,在《明史》上抹黑前朝他们第一个不答应。
《明史》
我们来看《明史》编修最卓有成效的时间段就是在康熙年间,事实上在康熙皇帝的严厉督察下极其严格,甚至达到了不允许随便议论明朝君王过失的地步(毕竟作为皇帝,为明朝皇帝说两句话,也是为自己留个余地),其本人更是频频指导《明史》的编修工作,指示纂修大臣应该严格掌握写史分寸,这在其《清圣祖实录》和《康熙朝起居注》中已经数次提到。
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四月,康熙皇帝在议论《明史》编修问题上公然指责某些人议论别人而不反省自己:“从来论人甚易,自处甚难,若不审己之所行而徒轻议古人,虽文词可观,亦何足道。”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康熙皇帝要求修史要据实秉公,要实事求是:“《明史》不可不成!公论不可不采!是非不可不明!人心不可不服!”康熙六十年(1721年),康熙皇帝再次指责抹黑明朝帝王的行为,并进行批判:“朕披览史册,于前代帝王每加留意,书生辈但知讥评往事,前代帝王,虽无过失,亦必刻意指摘,论列短长,全无公是公非。”
据《康熙起居注》记载,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正月二十六日,康熙在完成史官所修本纪、列传书稿后,相当不满意,内容是“洪武、永乐本纪多有驳论”,遂提出训诫,先对明朝开国诸君一番褒扬,“明洪武为开创之君,功德甚盛。如宣德则为守成令主。虽时殊事异,皆能于一代之中奋发有为,功德垂后,各尽为君之道”,随后,发表最高指示,命令史官在写论赞的时候不应该苛刻诛求,该留面子的还是要留面子:“如欲撰洪武、宣德诸论赞,朕当指示词臣重加称美。倘使苛谪贬刺,非朕所忍为也。”
在同月二十九日,康熙皇帝在乾清门听政过程中,要求在编修《明史》的过程中,仔细辨析《明实录》中一些不合常理的地方,顺便为明武宗辩护一番,并在话语后指示明朝皇帝的过错尽量甩锅给太监、大臣:“又正德实录午朝罢后于御道得匿名文簿一卷,传旨诘问,百官皆跪于丹墀时,仆而暴死者数人,暍而病死者尤众。虽夏月天时炎热,何至人多暴卒?此皆当时之臣,言其主太甚耳。”
在康熙皇帝的指示干预下,清修《明史》的修纂情况可想而知,对明朝历史,尤其是明朝皇帝那是加以美化的。
朱元璋
就比如说明太祖朱元璋,在野史中真也好、假也罢,多多少少记载着对朱元璋正面形象不利的事情,如在《明兴野记》上居然还记载着明太祖朱元璋与部将韦德成妻子私通生子的事,“故元帅韦德成妻美,上令移居后庭,通而生子,名曰朱生”。在明人吕毖写的《明朝小史》中还有关于“铲头会”的记载,就是将僧人埋入土中,露出脑袋,以大斧削去。还有在《翦胜纪闻》中,徐达被朱元璋所赐蒸鹅毒死。
对上述捕风捉影,影响“圣德”之事,《明史》没有一星半点的记载。而在记载傅友德之死的事情上,《明史》是使用了材料拼接的手段,将锅巧妙地甩给了傅友德。《国榷》的记载很显然傅友德是被逼迫致死:“乙丑,太子太师颖国公傅友德自杀。”“以蓝玉诛,内惧。定远侯王弼谓上春秋高,行旦夕尽我辈,宜自图。上闻之。会冬宴,撤馔未尽,友德起。上责友德不敬,且曰:‘召尔二子来。’友德出,卫士传语以首入,顷之,友德提二首至,上惊曰:‘何忍也?’友德出匕首袖中曰:‘不过欲吾父子头耳!’遂自刎。上怒,分徙其家属于辽东、云南。”
而在《明史》的《傅友德传》和《太祖本纪》里都没有相关记载,傅友德的传记就写了“又明年赐死”,赐死原因没说,而前面记载着傅友德请求明太祖赐其田地千亩,被明太祖回绝一事,乍一看以为是傅友德贪得无厌而被朱元璋赐死。
而对明成祖的美化也是不遗余力,为了维护明成祖的光辉形象,在记录其靖难之役后戕害建文朝遗臣之事多有曲笔,如方孝孺被诛杀十族一事,明人之著作《罪惟录》、《皇明通纪》就有记载,而《国榷》引用明朝天启年间礼部尚书李维桢的评论,上面亦写到“诛十族”之事,“文帝之兴也,盖类唐、宋两太宗,至诛夷死事臣及于十族”。
王鸿绪
但是,在清修《明史》中则将诛“十族”一事删去,不管在《成祖本纪》还是《方孝孺传》中均未提及,可以确定编修《明史》之人将诛“十族”之说故意删去,《明史》编修者之一,三度担任《明史》总裁官的王鸿绪从教化角度给出了解释:“夫开基之英主,毅然为之,以快其愤,卒能传祚久远,后之暴君何所畏而不可?此言不辨,流毒万世,有心斯道者,所大惧也。”不仅方孝孺被诛杀“十族”的事不能写,就是那些建文遗臣所遭受的悲惨遭遇也必须弱化:“成祖诛戮建文死事诸臣,湛宗籍家,备极刑酷,当日妻女之发教坊司,浣衣局,配象奴及习匠功臣家,不一而足,野史每逐一详载,盖以著成祖之残忍,余皆删去。”
就比如说建文朝的礼部尚书陈迪,《明史》在记载陈迪一家殉难之时,进寥寥数语,“命与子丹山、凤山等六人磔于市”,但实际上陈迪一家之死据谈迁的《国榷》记载过程更加残酷:“闻变赴京,召问,并收其子凤山、丹山等六人,同磔于市,骂加甚,割凤山等鼻舌,醢以食迪,迪吐去,大肆诟詈,比死不辍声。”这段情节《明史》均删去不录。《明史纪事本末》记载有谢升、董镛之妻女被发配教坊司,礼部侍郎黄观之妻女被发配于象奴为妻,《明史》亦皆不录。
而《明史》中之论赞相对于私修历史给了明朝君主很大的颜面,哪怕是坑爹的导致土木堡之变致使明朝中衰明英宗,《明史》给出的评价居然是“无甚稗政”,就是没有什么过失。
再来看看另外一位弘治皇帝,将《明史》的对他的论赞和《罪惟录》对比一下,《罪惟录》的论赞对弘治皇帝的过失进行了指责,如宠幸外戚,还讽刺弘治皇帝修仙之想,“夫果深有得于《太极》、《西铭》诸图书,即何难骑龙而上仙哉”,查继佐坏的可以,最后还不忘调侃一把。而《明史》就绝无半句坏话,称孝宗“恭俭有制,勤政爱民,兢兢于保泰持盈之道,用使朝序清宁,民物康阜”。
至于史学家对《明史》的优缺点固然很清楚,总体上看对《明史》的评价还是不错的,而书写关于明史的著作也必然会引用清修《明史》,这就无疑突出了了明史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