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2-17 10:09:59 字体:[大 中 小]
摘 要:央行副行长郭庆平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分论坛表示,在互联网金融配套措施层面,银监会、证监会正在积极推进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人民银行将进一步地修改和完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同时也在加快推进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筹办工作。
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之“互联网+”论坛有关“互联网金融创新与发展”的议题讨论正在进行中,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郭庆平在主题演讲中透露,在互联网金融配套措施层面,中国的银监会、证监会也正在积极推进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人民银行将要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做进一步地修改和完善。同时,中国人民银行也在加快推进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筹办工作。
郭庆平指出,在互联网与金融深度结合的今天,如何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互联网思维促进金融业改革发展和稳定,是我们金融管理部门一直在考虑并致力于解决的问题。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呈现出爆发式增长的态势,在满足小微企业中低收入阶层、提升金融业整体服务质量和效率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15年7月18日,经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批准,人民银行等10个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这个指导意见作为金融发展和监管的纲领性文件,出台了鼓励创新、支持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的政策措施,明确了互联网金融各相关业态的监管责任,也提出了规范互联网金融秩序的监管要求。当月央行又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据郭庆平透露,在配套措施层面,保监会已经出台了互联网保险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国的银监会、证监会也正在积极推进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人民银行将要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做进一步地修改和完善。同时中国人民银行也在加快推进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筹办工作。
他认为,互联网金融的下一步发展应该注意处理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关系。
第一,正确认识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之间的关系。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不是颠覆与取代的关系,而是继承和发展的关系,应该把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放在整个金融业创新发展的大局之中去考虑。下一步既要顺应信息技术发展的趋势,支持并且规范第三方支付、众筹和网络借贷平台等互联网金融新业态的发展。同时又要鼓励传统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产品和服务创新,转变发展方式,构建主流业态与新型业态协调发展的金融体系。
第二,正确处理鼓励创新与防范风险的关系。互联网金融本质上仍然属于金融,没有改变金融风险隐蔽性、传染性、广泛性还有突发性这样的特点。特别是互联网金融与互联网技术相伴相生,它在技术、信息安全等方面都会使风险更加复杂。“我们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要坚持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原则,也要划清合法和非法的界限,鼓励依法合规,要有力打击非法集资等各类违法金融问题,相关业态具体的监管规则。明确监管责任,努力实现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的全覆盖,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郭庆平指出。
第三,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行政监管和自律管理的关系。既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决定性作用,也要更好发挥政府的监督管理作用和行业自律组织在规范市场行为、保护行业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使政府、社会、市场各归其位、各得其所,共同构建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现代治理体系,协调推进互联网金融的持续和健康发展。
郭庆平最后表示,相信新的金融业态,包括新的互联网金融业态也会不断地创新和发展。与之相适应,监管体制要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中不断地改革、调整和完善。“我们也很乐于在这方面与国际的同行开展交流与合作,推动互联网金融更好地为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做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