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掌上淮安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2-23 10:17:09 字体:[大 中 小]
摘 要:今后刷POS机可要小心了,因为这种机器可能被做过手脚,刷卡过后,银行卡的卡号、密码都能被机器读取,用来伪造新卡,提取现金。近日,涟水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盗刷银行卡的案件。
今后刷POS机可要小心了,因为这种机器可能被做过手脚,刷卡过后,银行卡的卡号、密码都能被机器读取,用来伪造新卡,提取现金。近日,涟水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盗刷银行卡的案件。
去年7月,涟水县人刘某突然收到银行发来的取款信息,称卡上的20000元现金刚刚被取走。这让刘某很是奇怪,因为银行卡就在手中,自己根本没有取款。刘某原本以为是骗子短信,可是去银行一查,傻眼了,卡上的20000元钱真的没了。情急之下,他去派出所报了警。经过警方侦查,涉嫌盗刷刘某银行卡的宋某和仇某先后被抓获,他们很快交代了作案的全部经过。
2014年春节前,宋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做POS机生意的仇某。仇某告诉他,自己有一个发财的路子,只要在POS机上做手脚,并把机器放在商家收银台让客户刷卡,就可以获取银行卡卡号和密码,然后将这些信息复制到空白银行卡上,就可以去银行提钱。当时,宋某刚刚出狱,正苦恼没有赚钱的路子,听说有这种空手套白狼的好事,立即就心动了。很快,他便拿着仇某提供的动过手脚的POS机去各个商家推销,用优惠的价格吸引对方安装。
2016年7月的一天,宋某又将一台POS机推销给了涟水县的一家浴室,十几天后,他以机器需要检修为由,将POS机骗出。仇某用复制伪卡的设备伪造了受害人刘某的银行卡后,二人来到盐城市阜宁县,在一银行网点的ATM机上分7次取走了该卡内的20000元。
原本以为异地取款可以躲过警方追查,但没想到取款记录留下了线索,警方很快顺藤摸瓜将宋某和仇某抓获归案。
2月16日,涟水县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犯罪嫌疑人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0元;判处犯罪嫌疑人仇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