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周子铭 冯灵 发布时间:2016-08-05 09:53:52 字体:[大 中 小]
摘 要:8月4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自8月8日起,川籍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范围将从12个省市将增加至17个,新增辽宁、黑龙江、贵州、陕西、海南5省。
8月4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自8月8日起,川籍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范围将从12个省市将增加至17个,新增辽宁、黑龙江、贵州、陕西、海南5省。
据了解,从7月1日开展全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以来,截止8月4日,四川省共受理了江苏、浙江、安微、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天津、河北、吉林、山东等12个省市籍居民3156人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申请,同时也为5305名川籍群众在外省的异地办证申请进行了审核签发。
在取得现有成绩的基础上,省公安厅与辽宁、黑龙江、贵州、陕西、海南等5省协商沟通确定,从8月8日起,新增以上5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以上5省籍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居民,可以在四川省内的实际居住地(上学地、工作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异地受理点申请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
另据介绍,除上诉17个省市以外,目前广西也已具备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川籍居民不仅可以在上述17个省市申请异地办证,还可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但由于公安部暂未完成少数民族版异地制证系统开发,凡是带有少数民族文字的身份证还不能实现异地办证,现暂不接受此类居民身份证的异地受理申请。
警方提醒,凡川籍居民在外省申请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具体办证开展时间、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及申办流程等以当地公安机关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