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杭州发布 作者:本站收录 发布时间:2016-07-12 09:36:51 字体:[大 中 小]
摘 要:7月11日讯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正在杭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听证,有哪些改革内容?一起来看看。
7月11日讯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正在杭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听证,有哪些改革内容?一起来看看。
加快萧山、余杭、富阳与主城区户籍管理一体化
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调整和完善夫妻投靠、老年投靠、购房落户、投资落户、人才引进等现行落户政策,逐步形成与杭州市经济发展、产业结构相匹配的统一明确的户口迁移政策体系,重点吸纳杭州市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技术技能型人才落户。
进一步加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与主城区的户籍管理一体化。
市区实行流动人口积分落户办法
在市区实行流动人口积分落户办法,作为户口迁移政策的有效补充。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按照总量控制,公开透明、有序办理、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积分高低予以落户,控制落户规模和节奏。
重点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的人员落户。
县(市)范围内出租房可落户
县(市)范围内的户口迁移可以适当放宽合法稳定住所的范围,可以落户城镇范围公民实际居住且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居住房屋租赁管理要求,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
年底前建立一元化户口登记制度
2016年12月31日前,市域范围建立一元化户口登记制度,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由各相关部门制定与全市实行一元化的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等配套制度,协同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
推进居住证与社会保障卡融合对接
严格执行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制度。以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就读等为基本条件,进一步规范居住证申领条件和发放范围,建立健全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和办理出入境证件等便利的机制。稳妥推进居住证与社会保障卡的融合对接。
根据本地公共服务资源的供给能力,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挂钩的公共服务和便利的量化提供机制。
居住证积分与子女入学挂钩
切实保障已落户的随迁子女与当地城镇居民子女享有同等入学政策,保障已申领居住证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需求;逐步完善并落实与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相挂钩的随迁子女入学和升学考试的相关政策。
2017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现城乡统筹
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稳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生活补助标准,到2017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现城乡统筹。
保留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对进城镇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依法保留其在本市范围内合法取得的耕地、林地承包经营权,鼓励和引导其按照自愿原则依法流转或转让承包经营权;
保留其原有合法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在按规划翻迁建、征地拆迁以及土地整治等建设改造过程中,按“同村同政策”享有合法权利,通过保障房置换等措施鼓励其自愿有偿退出。
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
深化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机制,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整镇推进试点,探索盘活指标和增减挂钩指标市域统一交易、有偿使用制度。全面启动并有序推进房屋、土地、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完善市区村级留用地管理和使用制度,深化农村“三权”制度改革。
在法律授权的前提下,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探索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资源退出机制及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