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刘震 发布时间:2016-01-22 11:03:26 字体:[大 中 小]
摘 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1月22日通报,截至2015年底,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8.84亿人,全年新增1.7亿人。
资料图。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1月22日通报,截至2015年底,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8.84亿人,全年新增1.7亿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5年第四季度人社工作进展情况。
李忠就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介绍,一是扩面征缴工作稳步推进。截至2015年底,参加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人数分别为8.58亿人、6.66亿人、1.73亿人、2.14亿人、1.78亿人,比2014年底分别增加约1601万人、6823万人、283万人、765万人、730万人;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4.6万亿元、总支出3.9万亿元,均比2014年底增加0.6万亿元。
二是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启动实施,在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公平性上迈出实质性步伐。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出台,开辟了养老保险基金市场化多元化投资新渠道。
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全国实施,实现制度名称、政策标准、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四统一”。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取得新进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已全面实施,对减轻群众高额医疗费用负担发挥了重要作用。
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办法出台,明确了有关制度规定和个人权益保障措施。加强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完善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三是社会保险费率适当降低、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围绕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帮助企业降低成本,经国务院批准,将失业保险费率由3%统一降至2%,生育保险费率从不超过1%降到不超过0.5%,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1%降至0.75%。
为全国7974万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基本养老金月人均超过220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月人均超过110元;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水平由2014年的年人均320元提高到380元;全国失业保险金月人均发放水平由2014年的852元提高到960元。
四是基金监督管理和经办管理服务进一步加强。深入推进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和社会监督试点工作,医疗服务监控进一步加强。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社会保险标准制定工作,加强网上经办和电子社保示范城市建设,改进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费用结算服务,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截至2015年底,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8.84亿人,全年新增1.7亿人。
李忠就下一步工作安排表示,一是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制定养老保险制度总体改革方案等重大改革举措。继续扎实推进已出台重点改革举措落实落地,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确保稳健运行。
抓紧制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配套措施和具体办法,稳步推进基金投资运营。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适当提高人均筹资水平和支付比例。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着手研究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二是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将更多的人纳入社会保障。
三是提高社保经办服务水平。加强电子社保建设。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持卡人数达到9.5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