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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融兴村镇银行被罚 为哈尔滨银行控股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5日讯 央行网站近日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渝银罚决字〔2025〕30号、32号)显示,重庆市武隆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相关管理规定;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对其警告,并处59.5万元罚款。

刘某宏(时任重庆市武隆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风险合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对重庆市武隆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对其处1.6万元罚款。

据哈尔滨银行2024年年度报告,哈尔滨银行持有重庆市武隆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比例为70%。

以下为原文:

标签: 中国人民银行 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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