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卡研究资讯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3-11 16:54:15 字体:[大 中 小]
摘 要:如果银行成为“卡组织”,就要有其它银行作为会员加入到这个模式中,那么同等类型的银行会不会加入?既然规模相仿,为何要把自己的数据信息委身于竞争对手,与其如此,不如自己也成立一个“卡组织”。
如果银行成为“卡组织”,就要有其它银行作为会员加入到这个模式中,那么同等类型的银行会不会加入?既然规模相仿,为何要把自己的数据信息委身于竞争对手,与其如此,不如自己也成立一个“卡组织”。
距离2015年4月22日《国务院关于实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决定》颁布将近一年了;2015年7月份,《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也已经出台。在11月的支付清算协会年度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表示,央行在与中国银监会协商,对相关规定进行进一步完善,争取早日发布。
几家卡组织对该决定,也在第一时间进行了表态:
Visa的声音
Visa表达了将对决定予以研究,并且期待相关监管机构能够颁布进一步的实施细则。一月份Visa首席执行官Scharf再次访华时也提到:Visa一旦拿到在中国本土人民币业务的银行卡清算营业执照后,将推出面向中国市场的解决方案。2月底,Visa与中国银联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两大卡组织选择了握手合作。
万事达卡的声音
万事达卡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彭安杰在2015年4月底的一次分析师电话会上表达了该公司对在中国市场上发展机会的“渴望”,并表示可能会在2016年底以前在中国开始进行运营方面的建设。万事达卡中国区总裁常青在国务院下发《决定》后表示,万事达卡将会申请牌照,从事中国境内的人民币清算业务。
中国银联的声音
中国银联总裁时文朝2015年初在内部讲话中提到“如果那山不向我们走来,我们就向大山走去”。之后我们看到的是中国银联“挽起袖子”,先是大力推广闪付,接着推出云闪付,年底又将万众期待的Apple Pay揽入囊中。时文朝接手中国银联后,中国银联走向开放的态度是非常明显的,这种态度在2015年表现出强烈的争夺市场的决心。
去年《决定》甫一公布,我们看到了来自媒体的各类解读随之而出,其中有一部分内容虽然分析的比较肤浅,但是还算比较理性地进行分析,但是有一部分媒体的解读就是相当离谱了,如果是从加强国内转接清算市场竞争的角度来写,多少还算沾点边,多数评论纯属胡扯八道了:有学者提出转接清算机构开放的门槛太高,阻碍了有心加入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参与;有的媒体还提出了所谓的分别由北京市政府和深圳市政府与当地央行相关部门联合主导设立“南联”、“北联”之说,搞出了“南北战争”;甚至连农信银、城信银都要发展成“卡组织”。
这些嘈杂的声音,混淆了对支付机构与转接清算机构的认识与理解,以为一只猫养到足够大就会成了“虎”,但是猫就是猫,永远成不了虎。
还有媒体更是推出了“某大行要建卡组织”的解读,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有记者问过此事,笔者对此是持否定态度的,但是采访者提到这是模仿美国运通模式。
笔者告知,如果提到美国运通模式,那就应该先认真了解美国运通模式形成的背景,不能简单地认为一个银行学了美国运通就能成立“卡组织”,也有人提到Visa和万事达卡最初都是由银行成立的,用来作为今天银行能够成立卡组织的理由。殊不知,这些提法都忽视了“时代”这个重要的概念。
首先,美国运通模式并非刻意形成,是由它特殊的时代背景和企业背景所决定的。1958年运通发卡,距离大来信用卡面世八年,美国信用卡市场正处于初创阶段,很多模式并未成型,后来以卡组织主导形成的“四方模式”尚未出现,已经进入市场的发卡机构采用的都是“三方模式”,即便到了Visa、万事达卡出现之后的很长时间里,三方模式都是占据着信用卡的主导地位。
尽管之后Visa、万事达卡都开始转为四方模式后,美国运通依旧继续秉持着三方模式,直到90年代逐渐开放与银行的合作后开始在保持着原有模式的同时涉足四方模式。美国运通花费了几十年的时间和不计其数的成本开拓市场才打造了今天的局面,这个局面并非事先设计出来的,而是在市场发展中不断地调整而形成。
与美国运通模式相仿的美国发现卡,尽管在信用卡市场有一席之地,但是规模也很难做大。在今天已然成熟的信用卡市场中,如果还想去尝试美国运通的模式,可以说已经几乎不可能的。
其次,尽管Visa、万事达卡都是由银行牵头发展而来,Visa由美国银行主导成立,万事达由原伊利诺伊州的五家银行于1964年组建的中西部银行卡协会经过合并重组形成的。但是无论从美国银行的一支独大,还是从万事达卡早期的数家银行联合,最终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联合与开放”。
这个问题在Visa首任CEO迪伊·霍克的书中有着精彩的描述,他在说服作为创始机构的美国银行放弃对Visa这样一个新组织的控制力那个片段极为精彩,为Visa走向开放奠定了基础。他说道:
基于控制的管理方式必然会导致新组织的失败——因为它与我们精心研讨出来的所有原则相矛盾,而我们对这些原则深信不疑。如果丢弃这些原则,新组织将没有生命、没有灵魂。真正诚实的人将不会在这种受控制的条件下工作,授权架构将不会强制合作的行为,各授权银行决不会将自主权让渡给只受一家银行控制的组织。
重新构思产品和组织,将信用卡市场扩大到远远超出我们想象的规模,美国银行从这个市场所占的份额中获得的利益,将会远远超过从目前市场获得的授权费用的收入,美国银行应该是运动的领导者,而不是机构的指挥者。
实际上从中国银联的成立,就是由国家主导,由数十家银行参股投资,建成的开放的转接清算平台模式,也就是四方模式。这种模式,在前不久中国银联和Visa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中得到了双方的又一次重申。
从这两个角度就可以看出,卡组织的本质是开放的,在今天再由银行来主导成立“卡组织”走回封闭的道路,已经很难走得通。
其次,如果银行成为“卡组织”,就要有其它银行作为会员加入到这个模式中,那么同等类型的银行会不会加入?既然规模相仿,为何要把自己的数据信息委身于竞争对手,与其如此,不如自己也成立一个“卡组织”。
一个卡组织的建立绝非是靠头脑发热就能实现的,这已经被美国在六十年代的事实证明过。除了前面提到的美国银行放弃了对后来Visa组织的控制权的案例外,花旗银行也曾凭借自身实力推出了花旗银行Everythink卡,希冀成为一个“卡组织”,最后也不得不放弃,而加入了万事达卡。
2016年,或许将是中国转接清算市场走向开放的“元年”,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但是市场更需要规范和有序竞争,而不是那些乱七八糟的嘈杂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