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防市场报 作者:李冬玲 收编 发布时间:2010-12-08 09:25:53 字体:[大 中 小]
摘 要:11月1日,随着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以下简称:上海技防办)下发的《本市视频安防监控用彩色数字摄像机技术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的正式施行,安防“上海标准”再次引发业界热议
11月1日,随着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以下简称:上海技防办)下发的《本市视频安防监控用彩色数字摄像机技术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的正式施行,安防“上海标准”再次引发业界热议:是变相的地方保护主义策略与规范行业市场措施的再次激烈交锋?是上海本土的一场“自娱自乐”还是整个行业向标准化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对此《规范》,有观点认为上海标准对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影响重大,也有观点认为上海地方标准的密集出台是抬高准入门槛、排斥外地企业的举措,甚至被扣上了地方保护主义的帽子。激烈的争论随着一套新标准的实施再次甚嚣尘上。
首个数字摄像机地方规范出台
11月1日,由上海技防办发布的国内首个关于数字摄像机的地方规范正式施行。上海技防办在关于印发《规范》的通知中指出,彩色数字摄像机是现代安防监控领域的一种新型摄像机,具有高清画质、网络传输和智能分析特点。但目前市场上应用的数字摄像机所遵循的技术标准不统一,性能良莠不齐,严重制约了上海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建设、发展和监督管理。所以上海市相关负责部门结合市场实际,组织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以及本市、外省(市)、境外20多家企业多次进行讨论,制定安防监控中使用数字摄像机的技术规范指导。以规范上海市安防监控彩色数字摄像机生产和销售,确保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质量为主要目的。
该《规范》针对镜头接口、图像传感器、声音传感器(可选)、A/D转换器、图像编码器、声音编码器(可选)、网络服务器、信号的输入输出接口等环节制订了详细的技术参数,并明确了产品分级和功能要求。《规范》作为产品选型、工程检测和竣工验收的主要技术依据,同时还强调彩色数字摄像机应在满足《本市视频安防监控用彩色模拟摄像机技术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试行)》今年3月1日起已正式实施)的基础上,才符合本规范要求。
在具体细节方面,《规范》要求,输出端口的传输能力应满足联网系统对前端信息的数据流量和总量的响应要求,以及联网系统对前端信息的响应时间和动态带宽要求;输出的数字视频信号时延应满足联网系统对时延的整体要求,保证数字视频信息实时数据流的流畅性,保证现场信息的及时传递;网络型摄像机应具有以太网接口,支持TCP/IP协议,宜扩展支持SIP、RTSP、RTP、RTCP等网络协议,还应支持IP组播技术;网络型摄像机应支持采用标准的H.264或MPEG-4视频编码标准,可根据需要扩展支持G.711、G.723或G.729音频编码标准。在安全防范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标准(SVAC)发布后,宜优先采用SVAC标准;图像数据格式应满足产品分级的要求。所采用的视(音)频信号格式、压缩标准以及网络接口和协议应在产品标准中明确规定,并在产品技术文件中明示;视(音)频信号压缩、存储所使用的最小码率(码流)应不低于其相应产品分级的要求,最大(或最小)码率(码流)应在产品标准中明确规定,并在产品的技术文件中明示;摄像机的产品结构应合理,应方便工程现场对图像的各种调校工作,并具有良好的接地设计;摄像机的供电应采用AC(24±2.4V)、AC(24±2.4V)和DC (12±1.2V)的交直流自适应等形式,其中网络型摄像机还可支持POE供电方式;具有智能分析功能(如:周界越线检测分析、物品滞留、丢失分析、方向判断等)的摄像机,在对指定目标进行智能化分析时,其智能化分析处理前后的主要图像特征信息应保持一致。经智能视频分析,产生报警信号的,应在产品技术文件中明示。
该《规范》还要求,对彩色数字摄像机图像质量的测试与评价,采用主观评价与客观测试相结合的方法。客观测试采用基于特征量提取的数字视频质量评价方法。
此外,《规范》对检测要求也有明确认定。
首先在产品分级方面,彩色数字摄像机按其图像清晰度由低到高分为A、B、C三级。各级产品相应的图像质量要求如下:A级的分辨率(像素)≥704×576(或≥40万像素),监视水平分辨力≥480 TVL(F=1.2、视频帧速≥25帧/s),信噪比≥48dB;B级的是,分辨率(像素)≥1280×720(或≥100万像素),监视水平、垂直分辨力均≥650 TVL(F=1.2、视频帧速≥25帧/s),信噪比≥50dB;C级分辨率(像素)≥1920×1080(或≥200万像素),监视水平、垂直分辨力均≥900 TVL(F=1.2、视频帧速≥25帧/s),信噪比≥52dB。此外,图像延时A级 ≤250毫秒,B、C级≤800毫秒。
其次,视(音)频失步则必须≤1秒。
另外还应具有网络中断、设备故障、报警等状态的本地视(音)频信息存储功能,存储时间应不小于6小时,存储图像的分辨率应≥704×576,帧速≥25帧/s。采用自动分段记录格式时,相邻两段间最大记录间隔时间应≤0.4秒。录制文件可支持多种通用的播放软件直接播放。
在功能方面,必须具备移动侦测、双码流输出、故障报警、心跳机制、数据保密、日志功能、迭加图像标识信息和时间、音频输入输出(可选)、报警输入输出、变速球机的外围设备控制等要求。
最后,该《规范》还对包括网络接口、数字视频接口、模拟音频接口、报警联动接口、模拟视频接口等方面的内容做了详细要求。
一年“双标” 业界褒贬不一
在此之前,行业媒体做了大量的报道予以铺垫,其中肯定的声音占据主流,但新《规定》的出台,不可避免地会招致一些非议。值得注意的是,早在今年3月1日,上海技防办下发的《规范(试行)》已经实施。短短一年内,上海针对模拟、数字两套监控摄像机出台了地方性政策法规。或许这也是业内广泛关注的原因之一。
就这个《规范》,业内两大声音争执不休。支持者认为其有助于行业规范,敢于在数字摄像机缺乏国家统一标准的前提下首先制定地方标准,甚至对国家统一标准的出台有着积极的促进意义;而反对者认为此举是上海地方保护主义的又一体现,对市场规范和国家标准统一的意义不大。
褒:对规范市场有积极作用
对于该《规范》,有业内媒体人士分析,关于“网络型摄像机应支持采用标准的H.264或MPEG-4视频编码标准,安防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标准则宜优先采用公安部SVAG标准”的内容是最大亮点之一。该要求意味着在上海生产、销售的网络摄像机厂商,或是对于进军上海市场的外地网络摄像机厂商来说,必须遵循该技术规范的视频编解码标准,这极大地促进H.264或MPEG-4视频编码标准以及SVAC标准在上海乃至整个安防行业的推广。
“如果网络摄像机的视频编码连H.264或MPEG-4都不是,那就说不过去了。”参与规范制定企业之一——威乾数字的杨洋如是举例说明。
采用统一的标准后,所有进驻上海市场的产品都是依据同一基本规范,不再存在哪个标准好坏、产品与产品之间、产品与平台之间能否兼容的问题,这就使得每个网络摄像机厂商处于同一起跑线。不管是一线品牌企业还是一些规模小的厂商,在生产网络摄像机时必须满足《规范》的最低技术要求,这样可以有效地阻止那些不合规格的劣质产品在市场上流通,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产品的质量和性能。
贬:地方保护主义由来已久
世博会的成功举办不仅让上海这个国际大都市成为世界瞩目的焦点,也再次证明它在安防市场的无穷潜力,事实上几乎所有的安防企业早已对其垂涎三尺,但大多数企业包括具备一定实力的企业,大举拓展后却铩羽而归的不在少数。据调查,该群体将林林总总的上海地方标准视为“罪魁祸首”之一。
上海地方标准的出台与施行,最为关注的莫过于摄像机生产厂家。“要进驻上海市场,首先必须懂‘上海规矩’。”一不愿透露身份的摄像机厂家在谈到这个话题时如是说。
对于此次上海出台的《规范》,部分厂商持反对意见。记者在采访过程中注意到,几乎所有持反对意见的受访者均要求记者发稿时采用匿名的方式,此举难掩他们对上海市场五味杂陈的复杂情感。
采访中记者还发现这样一个奇怪的现象,许多厂商甚至在没有详细了解《规范》内容的前提下便对此举发表了结论性意见:“内容不需要看,这么多年来上海地方标准太多了,每一个都少不了地方保护主义色彩。”此外,这位来自深圳的受访者还表示,“崇洋媚外”的思想使得国际知名品牌在这里风生水起,其次就是上海本土企业。上海安防市场的绝大部分份额由这两个团体瓜分,成长中的、甚至具备一定实力的外省企业如想进驻上海市场,难度非常之大。条条框框的规定和标准仅仅只是一个方面的原因。
有人表示,这个技术规范一实施,一些新兴中小企业势必要被排除在外,而在实际工程中,往往有些技术功能要求是用不上的,反而是功能简单的产品实用性会更强。因此,对此《规范》他认为地方保护主义色彩更浓厚一些,实际价值将难以为众认同。
广州一摄像机厂家认为,包括《规范》在内的诸多地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与其国际大都市身份有所偏离,他认为这种举措是不够开放和包容的体现。同时该受访者还指出,恶性竞争不仅存在于上海,同样存在于其他地区。上海规范市场的手段可以是丰富多样的,他表示在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地方规范对行业长远发展的意义不大。“最多只能在这个特殊时期(指缺乏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时期)在利益争夺上占据一些先机。
杭州某知名矩阵企业驻上海办事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公司新推出高清矩阵产品在国内大多数地区的表现都十分抢眼,在上海市场却显得有些沉寂。据他分析,尽管人们固有思维认为上海是个开放度很高的城市,能迅速接受新事物,但在新的安防产品的推广方面却相对滞后,他认为上海过于“有特色”的地方标准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外来新产品的进入。
当一些外地企业质疑上海新标准实施的同时,也不乏部分本土企业的“反戈一击”。上海某知名监控厂商接受采访时便站在了反对阵营。他以上海推行电子围栏的政策为例:“为了上海电子围栏产业的发展,制定相关扶持措施无可厚非,但如果以少数企业的发展为出发点则显得有些狭隘,这势必触及到其他传统报警企业的利益。”他表示,扶持企业的方式可以是多样性,如提供技术指导、加强资金扶持等。同时他指出,近邻浙江、江苏等地,当地技防部门在委托检验的基础上还增加了型式检验,而上海则不给企业提供型式检验。事实上,工程招标对型式检验的要求不在少数,这样一来无疑降低了上海企业的竞争力。此外,上海企业在较高规范的要求下,生产成本往往高出外地企业,这又使得他们在上海以外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一定的劣势,最终导致他们只能局限于本土市场,这也是上海企业难以“走出去”的原因之一。
某资深行业媒体人士则认为:“前景总是美好的,但对于市场来说,更多的是对利益的掌握。上海两套标准的实施对行业有着积极的意义,但问题在于,这仅仅只是‘上海’本地而已。在全国市场内未形成有效的标准规范之前,这仅仅只是上海本地企业的一场‘自娱自乐’游戏。”
技术标准并不苛刻 上海技防办表示可边试行边修正
就该《规范》所列条款,记者通过调查发现,从各项技术指标而言,大多数受访者表示技术要求并不高,特别是以H.264或MPEG-4为标准的网络摄像机视频编码要求更是目前最为普遍的。
而一位不愿透露身份的业内人士对产品分级中C级像素≥200万这一细则提出质疑,他认为像素在200万以上并非一般企业能够做到,他指出对C级产品的要求显得没有必要,而且网络带宽要求达不到。“像素这么高,2G网络根本带不动,这样一来,掉帧不可避免。”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类似上海威乾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乾数字)这样实力较强的厂家普遍认为《规范》各项技术标准都不苛刻。威乾数字市场部经理杨洋认为,持反对意见的厂家所处环境和立场不同,观点有悖也在情理之中,但安防产业近年来之所以发展迅猛,各项标准和规范的制定、市场秩序的好转功不可没。此外他还透露,规范之所以强调视(音)频编解码标准(SVAC)发布后,宜优先采用SVAC标准,意在推动民族自主品牌SVAC的发展普及。
每次地方规范的出台实施,总会招致不同的声音。面对那些质疑声,上海技防部门也许对此不会感到诧异。
一不愿透露姓名的上海技防部门官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以“非官方”的名义表达了其个人看法。他表示,《规范》制定历时一年多,是广泛征集业内专家、本土及外地企业的意见,科学调研论证决策的结果。他介绍说,在世博会之前,上海高清数字监控项目就大范围兴起,初步估算至少超过1万套,由此也带来了一定的市场混乱。此举完全意在规范市场和建立秩序,并非故意提高门槛,限制外地企业进驻。他透露,作为摄像机的核心器件,芯片标准并没有纳入规范内容范畴,这说明规范制定的真实目的。
同时他表示,规范制定过程邀请了众多企业参与,而外地企业占绝大多数。此外,上海许多重大项目都采用了包括三星、索尼、海康、大华、波粒、景阳等国内外知名品牌的设备,这些都不是上海本土企业。
该官员还称,规范向来都是一边试行一边修正。目前上海技防部门已经注意到业内对《规范》的质疑,至于是否将出现媒体所担忧的“实际意义不大,最后走向‘自娱自乐’”,他表示,上海技防办和安防协会将组织专家和业内人士进行讨论,以便及时修正,充分发挥标准对规范市场的作用。
专家肯定其积极意义
显然,规范制定的出发点和实际效果成为业界争论的两个焦点。有专家认为:自认为受此标准伤害的企业以惯性思维看待此次《规范》的实施可以理解。但随着规范的试运行,上海技防部门的初衷将由实际效果去检测。
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研究员陈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不管是地方标准还是企业自发结成的产业联盟,均无权超越国家标委会的权威标准。他认为,尽管高清数字摄像机被市场炒得火热,但针对该领域的行业标准一直处于空白状态,甚至国际上也是如此,目前仍是借鉴广电标准。陈龙指出,上海、广东和重庆是我国安防地方标准规范工作走在前沿的地区,各自地方标准对整个行业的参考作用和借鉴意义不可置否。他表示,届时上海《规范》若实施成功,对未来国家标准的制定将产生积极的影响。此外,他还透露,数字摄像机国家标准的制定目前尚无计划。
在赞同上海举措的声音中,有人以几年前DVR国家标准的制定为例。该受访者表示,DVR采用D1标准率先在上海施行,而后重庆也沿用,正是在这两大安防重地的成功,才有DVR国家标准中强制推行D1压缩方式。因此,他推测,若此次上海《规范》实施成功,未来国家标准势必要参照其内容。陈龙对该推论亦持赞同意见。
此外,广东安防协会关姓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高度赞扬上海的做法,表示此标准的实施对上海地区市场规范将带来积极的影响。同时他表示,各地方标准应因地制宜,把握大局。同时他表示广东不会模仿上海,短时期内不会考虑制定数字摄像机地方标准。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数字摄像机行业标准的缺失已成为困扰业界已久的老话题,而由此带来一定程度的市场混乱正如上海技防办所言,亦客观存在。
监控领域的网络化、智能化、高清化趋势已成为业界共识,数字摄像机在未来监控领域的巨大市场潜力也被一致看好。但其作为在国内市场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的新兴产品,国家并针对数字摄像机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甚至连相关参考性标准都没有。记者了解到,在2005年实施的“3111工程”仅仅有所保留地参照了公安部推出的针对模拟摄像机的有关参考标准。“这不仅是用户所考虑的,也是整个行业的发展大计。”一业内人士表示。不可否认的是,标准的缺失使产品鱼龙混杂、用户难以分辨孰优孰劣、造成市场对数字摄像机的接受度一直“不够热情”的罪魁祸首之一,也因此阻碍了其快速发展的步伐。
有专家表示,在这种情况下,有地方技防部门率先制定标准应该说是一件值得庆幸的好事,被寄予厚望亦在情理之中。然而面对标准带来的非议却值得决策者总结反思。在市场开放程度越来越高的今天,地方标准实施的初衷应杜绝保护本土企业或本土市场,应站在行业发展的高度科学调研、公平公正。地方保护主义对行业的伤害毋庸置疑,任何标准自实施到废弃之日,细化落实、完善修正都是不容忽视的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