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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脸识别系统推广是否该慢下来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作者:本站收录  发布时间:2018-06-25 11:53:47  字体:[ ]

关键字:人脸识别  生物识别  

摘   要:目前,人脸识别系统已经广泛应用于安检系统、商业金融、监控管理、出入考勤等领域,随着人脸识别应用领域越来越多,应用场景越来越细化,人们对人脸识别带来的个人隐私保护、技术伦理等问题产生了越来越多的担忧。

  目前,人脸识别系统已经广泛应用于安检系统、商业金融、监控管理、出入考勤等领域,随着人脸识别应用领域越来越多,应用场景越来越细化,人们对人脸识别带来的个人隐私保护、技术伦理等问题产生了越来越多的担忧。

  知名歌手张学友有了一个新的封号:“逃犯克星”。今年以来,已经先后有5名逃犯在其演唱会上因被人脸识别系统识别而落网。

  山东人于某系网上在逃人员。今年5月20日,张学友在浙江嘉兴体育馆举办个人演唱会,于某随着人群进入人脸识别安检门后,仅几分钟,安检门就发出警报,确认于某为在逃人员。原来,早在2015年,于某在山东诈骗了总价值11万余元的土豆并在逃至今。

  这也是在张学友今年演唱会上,第三次抓到在逃人员。之后的6月9日晚,张学友浙江金华演唱会上,金华警方又抓获了两名在逃人员。

  近年来,人脸识别技术已经逐渐融入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人们对于人脸识别安检、人脸识别解锁手机、人脸识别完成支付等场景已经习以为常。

  但是,随着人脸识别应用领域越来越多,应用场景越来越细化,人们对人脸识别带来的个人隐私保护问题、技术伦理问题等产生了越来越多的担忧。

  “看脸”的时代

  目前,人脸识别系统已经广泛应用于安检系统、商业金融、监控管理、出入考勤等领域,人们正在逐步进入一个“看脸”的时代。

  特别是安防领域,自2016年年底以来,北京、广州等各大城市的火车站相继配备了人脸识别闸机,将身份证和车票放置在指定扫描区域,再通过摄像头的扫描比对,仅需几秒钟,乘客就可以进站。

  此外,海关、机场、酒店等人流量较为密集的公共场合,都能够见到人脸识别系统的身影。明星演唱会上通过人脸识别技术抓到逃犯看似新奇,但目前也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根据中国工控网的报道,去年下旬在昆明举行的2017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上,通过9个安检口以及现场42台人脸摄像机,在展会上抓获全国在逃人员5人,查获携带毒品的前科人员1人,发现并处置扒窃前科人员5人,查获冒用他人参展证入场人员1人,核查其他重点布控人员328人。同时,馆内扒窃警情较去年同期下降70.8%。

  出门不用带钱包,一个手机就能到处吃喝玩乐……手机支付的普及极大地方便了我们的生活。同时,随着AI(人工智能)和人脸识别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刷脸支付业已成为现实,虽然还没有普及,但极有可能成为支付领域的下一个风口。

  2015年3月17日,在德国汉诺威电子展的开幕仪式上,马云当着国务院原副总理马凯和德国总理默克尔的面,在自己网站上买了一枚20欧元的1948年汉诺威电子展纪念邮票,然后,他通过人脸识别付了钱。

  时隔两年后,支付宝的刷脸支付才正式应用于商业支付领域。2017年9月,支付宝在杭州肯德基KPRO餐厅上线刷脸支付。只要通过“刷脸+手机号”的形式,就可以直接完成支付了。

  而苹果公司新型手机iPhone X的发售,则带来了人脸识别应用于手机的另一个热潮。这款手机独有的Face ID功能可以用于人脸解锁,也可以用于手机支付。这一功能的上线也使得人脸识别这一高科技概念通过手机屏幕与人们进一步接触。华为、小米、vivo等手机生产商也都纷纷在自己的手机里上线了自己的人脸识别系统。

  入侵的“第三只眼”

  在安防领域,人脸识别系统被誉为安检员的“第三只眼”,然而当下,人脸识别系统应用的领域不仅更加广泛,也更加细化,并且逐渐入侵到私人生活领域,引发了较大的争议。

  今年3月底,杭州市某中学开始在试点班级的教室中安装一种“智慧课堂行为分析系统”,这一系统可以用来进行刷脸点名,并且可以通过人脸识别系统统计和分析学生的表情和上课状态。

  据了解,该系统的摄像头在上课期间每隔30秒进行一次扫描,采集学生6种行为和7种表情。校方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仅“学生趴桌子”一项为负分行为。若此类不专注行为达到一定分值,系统就会向显示屏推送提醒,任课教师可根据提醒进行教学管理,而显示屏仅任课教师可见。据了解,该学校计划今年暑假内,完成该系统在学校内所有教室的布置。

  据报道,该校副校长曾表示,这套系统所采集的只是学生行为状态信息,进而转换成代码进行分析,而不是课堂录像,不涉及学生们的隐私。此外,该系统最主要的作用是简化考勤制度,用刷脸代替传统意义上的口头点名和刷卡,课堂学生行为统计分析属附加功能,“现在应该说连(考评)参考都谈不上。”

  不过,这样的智慧监控系统对于未成年的中小学生来说,也有可能造成心理上的负面影响。北大六院儿童病房主任曹庆久在此前国家卫健委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很多青春期的孩子正处于自我意识快速发展的阶段,要求有隐私权,要求得到别人的尊重,要求得到别人的信任。如果装监控系统是为监测孩子注意力,往往会引起孩子的反感,所以要注意对孩子心理方面的影响。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这类智慧监控系统极有可能影响孩子人格健康发展。熊丙奇认为,这样的监控系统可能会给孩子造成一定的心理问题,诸如表演型人格等,“其实就是把孩子当做犯人来管”。

  而该校学生对于这一系统的态度也是褒贬不一,有学生认为这一系统能很真实地反映课堂状态,也有学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略带苦笑和无奈地说:“一直被监控着很难受。”

  此外,2017年3月,为防止游人过度使用免费厕纸,北京市天坛公园安装了6台人脸识别取厕纸机。要取纸的游客,只需要站在特定识别区内十几秒钟,就可以取纸了。9分钟内,一个游客只能完成一次取纸。随后,全国各地不少景区也都引进了人脸识别取厕纸机。

  据了解,这样的取厕纸机器确实有效减少了厕纸的损耗,但有评论认为,公共厕纸被偷是道德问题,但是却不得不使用这样的“黑科技”来减少厕纸损耗,不仅反映的是社会诚信的缺失,也抬高了社会成本,有些“大材小用”。

  另外,人脸识别技术在应用过程中,也在不断冲击个人隐私和公共领域安全的边界。

  近日,深圳交警在国内率先推行“刷脸”执法。虽然深圳方面表示不会将违法信息对社会公布,也不会公布交通违法者的身份信息,提供查询等等,但是在一些应用人脸识别执法的城市和地区,却已经实行或计划实行闯红灯个人信息曝光、闯红灯与信用状况挂钩等措施。这加剧了人们对个人隐私问题的担忧。

  赛迪智库软件产业研究所专家何明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人脸识别技术应用中面临的这种关乎个人隐私权与社会秩序、未成年人教育等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并不是新问题,而是由来已久。这涉及权利冲突、利益冲突等深层次问题,只是由于人脸识别这种新型技术由于直接采集并使用个人影像数据,极容易侵犯到个人隐私,从而使得这些冲突变得更为凸显,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焦点。

  “人脸识别”走向何方

  人脸识别技术的日渐普及,所带来的道德和法律问题亟须进一步探讨和解决。

  “我想中国人可以更加开放,对隐私问题没有那么敏感,如果他们愿意用隐私交换便捷性,很多情况下他们是愿意的,那我们就可以用数据做一些事情。”在今年3月份举办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百度公司总裁李彦宏的这段话曾引起巨大的争议。

  不过,李彦宏的发言其实还有后半句:“但我们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如果数据会使用者收益,他也愿意,我们就会去做,这是我们的基本原则,这就是什么该做的,什么不该做。”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刘远举在其文章中也曾提到,用隐私的代价去换取方便,选择权在个人的时候,还可以视为一种个体选择,个人有选择付出隐私的自由,这无可厚非。但刘远举认为,教室监控面部表情,人行横道线用面部识别等,并不能算是个人的选择,而是相对更强势的学校、公权力机关的一种强制性的行为。

  此外,刘远举在其文章中也表达了另一种担忧。他认为,各个领域引入人脸识别,会使得公众对这一技术变得麻木。这就会使得在后续中,这种技术会不断在其他领域使用,规模效应又会导致其更大规模地进入各个领域,而需求规模也会反过来拉低经济成本,建立起一个更大、更廉价、更灵敏的识别数据库以及相应的硬件系统。这样的系统可能会无处不在,从而在现实中,人脸识别离被滥用,就只有一步之遥。

  “对于人脸识别技术所涉及的法律及道德问题,人脸识别的利用必须坚持于法有据,谨慎对待其可能触及到的道德伦理风险,在不侵犯个人权益、社会利益的前提下,在社会道德伦理以及公民意识可接受的范围内逐步拓展其社会应用。”何明智说。

  何明智认为,由于人脸识别采集和利用的都是人像数据这种具有人类生物识别特征的关键信息,如果过度使用或者滥用,甚至可能引发更为严峻的信息安全问题。

  因此,何明智表示,有必要对人脸识别的应用主体和应用领域加以限制。在主体方面,应围绕人脸识别的应用技术标准、安全标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为其应用主体设定资格条件;在应用领域方面,应当针对安防、金融、电商、支付、民生等不同应用领域及其重要性进行安全风险评估,逐步拓展应用范围,谨慎对待其在社会生活领域应用时所面临的道德伦理风险。此外,还应加强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的监督、评估、备案、审核,构建人脸识别的监管体系,保证其应用发展的安全可控。

  在人脸识别的法律法规建设层面上,何明智认为,首先应加快制定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确立个人信息控制权、删除权、遗忘权等信息基本权利,建立健全个人对信息权利的投诉和救济机制。

  其次,应加快推进大数据相关立法,推动出台电信和互联网行业数据安全保护指导意见,规范企业对个人影像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及使用的权利和义务,落实数据生命周期各环节的安全主体责任,促进人脸识别数据流通及交易市场法治化。

  “另外,也要加速推进《网络安全法》配套规定出台,明确网络等级的划分标准、网络安全的层级、网络安全监督检查的主体等规定,依据人脸识别的特定应用领域,制定兼顾信息技术与信息安全平衡发展的法律规范。”何明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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