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会计网 作者:本站收录 发布时间:2016-09-22 10:00:30 字体:[大 中 小]
摘 要:《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征求意见稿),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登记。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该厅起草了《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征求意见稿),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登记。参保单位应当统计上年度本单位及参保人员的工资情况,于每年12月底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次年年度缴费工资。社保经办机构将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符合退休条件的,从经批准退休的次月起停止缴费并开始申领待遇。
统一推广使用社保卡
该意见稿已在省人社厅官网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时间为2016年9月13日至9月22日。据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县级及以上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办理。中央驻穗二级预算和省属驻穗、省垂直管理一级预算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由省级社保经办机构经办;中央驻粤和省属其他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由属地社保经办机构经办。
根据规定,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将具体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申报核定、个人账户管理、关系转移、待遇核定与支付等工作。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业务核算和财务预决算年度,按年核定缴费基数,按月缴费。社保经办机构应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需求,统一推广使用社会保障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