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西晨报 作者:杨洋 李春妮 发布时间:2016-09-30 11:25:04 字体:[大 中 小]
摘 要:记者9月29日从厦门市发改委了解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文件精神,厦门市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停车收费差别化原则制定了《关于政府指导价停车场分类管理办法》和《厦门市政府指导价停车收费标准》。新的收费标准有涨有降,从10月17日起实施。
夜间停车费要降了,白天停车费要涨了。记者9月29日从厦门市发改委了解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文件精神,厦门市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停车收费差别化原则制定了《关于政府指导价停车场分类管理办法》和《厦门市政府指导价停车收费标准》。新的收费标准有涨有降,从10月17日起实施。
停车难日益突出
据悉,由于我市不断增长的机动车保有量和现有的停车位供需矛盾加剧,公共停车场资源本来就稀缺,许多车主长时间停放,造成车位使用周转率低下,停车一位难求的状况日益突出。
记者了解到,鉴于目前公共交通配套尚不完善、地铁正在修建中、“禁摩”和“限电”等因素,可供市民选择的出行方式有限,市民外出停车从某种意义上说已成为刚性需求。此次调整政府指导价停车收费标准,是参照原市物价局制定的三个类别停车收费标准,同时考虑消费者的承受能力,对临时停车收费标准只作部分微调。
夜间停车费将下降
据介绍,新《办法》首先明确停车场的免费时段为0至30分钟(含)以内(独立专业机械立体停车场除外);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免费时段为22:00-次日07:30。
其次,考虑到夜间车辆处于较长时间的静态停车需求,对部分停车场和路道临时停车泊位夜间时段收费标准每小时下调2元至1元。
再次,按照累计递增计费原则,对部分白天时段收费标准每小时上调0.5元至1元,具体为:临时停车(除道路停车)一类收费标准第2计费时段(加收)每半小时上调1元外,其他类别和计费时段的道路停车和停车场收费标准都是每小时上调在1元以内。
黄金周停车费将上浮
据了解,此次调整对连续停放24小时(封顶)收费标准上调幅度较大。主要目的是通过价格杠杆作用,充分利用公共停车资源,提高停车位使用周转率,引导车辆快停快走,防止出现“僵尸车”现象。同时,考虑到部分消费者需要长时间停放车辆和承受能力因素而设置封顶标准。
此外,在旅游黄金周期间(春节、国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划定的采取道路交通限制措施的区域、时段范围内的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收费标准最高允许上浮50%,以配合我市大交通政策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