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本站收录 发布时间:2016-07-04 08:53:19 字体:[大 中 小]
摘 要:因被指“未批先收”“押金过高”,持续两年半的河南郑州“绿城通”30元押金争议又起。今年6月29日,郑州市物价局受理了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伟的价格举报,该局将根据《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要求对郑州城市一卡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
因被指“未批先收”“押金过高”,持续两年半的河南郑州“绿城通”30元押金争议又起。今年6月29日,郑州市物价局受理了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伟的价格举报,该局将根据《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要求对郑州城市一卡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
张伟于2月16日起诉了郑州城市一卡通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要求判决一卡通公司向他收取30元“绿城通”押金的行为违法,并退还其中25元押金、公开赔礼道歉,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被要求承担连带责任。
张伟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今年1月,他在郑州乘坐地铁时办理了一张“绿城通”卡,交纳了30元押金。此后,这名认为30元押金过高的律师查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有关规定发现,30元数额既远超制卡成本,也未经过郑州市物价局的核定,“不合理,也不合法”。
其实,这是一个老问题。“绿城通”卡首发于2013年年底。当时,《中国青年报》报道该卡收取30元押金被指“未批先收”“金额过高”,一卡通公司新闻发言人刘广乐当时回应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称,押金问题已报省级相关部门,正在审批,最终以省政府的批复为准;之所以“未批先收”,是因为地铁1号线要开通,为了保证市民有卡可用,所以暂时参照办理公交卡收取30元押金的标准执行。(详见本报2014年1月24日报道《郑州“绿城通”卡30元押金引质疑》)
2014年2月,河南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下发《关于我省公用性服务行业或具有行业垄断性质企业收取集成电路卡押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对于非在全省统一使用的IC卡,其押金和补卡工本费及资金使用管理,由省辖市及省直管县(市)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核定报当地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备案。
然而,两年半过去了,郑州“绿城通”30元押金依然没有完成审批。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6月8日裁定,目前,“绿城通”卡押金及工本费数额标准“仍处于郑州市物价局的核定程序之中,最终的核定文件尚未作出”。
由于认为“一卡通公司是否应该收取押金”“押金价格标准是多少”应该依据这份核定文件,法院裁定中止张伟与一卡通公司的诉讼,等待文件出台。
“离上次争议两年半了,如果郑州市物价局一直不核定,一卡通公司就可以这样一直收下去吗?法院就可以一直‘无法审理’吗?”张伟说。于是,6月26日,他转而向郑州市物价局举报“绿城通”收取30元押金涉嫌价格违法。
张伟在举报信中称,一卡通公司作为从事公共交通服务的公司,应当依照公平合理、等价有偿的原则从事经营活动,依法经批准后方可向举报人收取押金。而该公司在未得到郑州市物价局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向张伟及广大市民收取30元押金,“该行为是乱收费行为,也是价格违法行为”。
郑州市公交公司今年4月曾对媒体披露,2013年年底至今年4月,“绿城通”已发行340多万张,其中含收取押金的成人绿城通100多万张,押金每张30元,押金总额超3000万元。
30元的押金数额是如何计算出来的呢?对此,刘广乐曾回应称,“绿城通”裸卡的单张成本在7元左右,但具体操作过程中还涉及特殊版本如老年卡、学生卡的印制,以及初始化费用。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掌握的一卡通公司向郑州市物价局提交的《关于绿城通卡押金及工本费核定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显示,该卡“列入押金核算的成本”,包括单张绿城通卡材料成本、绿城通系统软硬件成本、系统建设成本、网络建设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运营成本和退卡成本等。
这份落款为2015年7月6日的《请示》载明,“列入押金核算的成本”合计20.49元,该公司建议押金核定为20元。不过目前,一卡通官网显示,各类“绿城通”的押金仍为30元。
记者注意到,《请示》所称的20.49元成本,最贵的部分为“卡片成本”,占15.14元。其中,通过招标形式采购的卡片平均成本7.07元,个性化印刷成本每张8.01元,密钥灌装(制卡)成本每张0.01元,材料损失成本每张0.05元。
“除了制作成本,一卡通公司还把运营成本算进押金里了,这是违背发改委规定的。”张伟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河南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的前述《通知》要求,为提高管理效率、方便服务对象而推广使用IC卡的,IC卡不单独收费,可按制作成本向用户收取押金。也就是说,《通知》并未授权IC卡收取制作成本之外的押金。
此前,刘广乐回应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称,若批复押金标准的低于30元,对于前期交过30元押金办卡的市民将予以退还。截至二七区人民法院裁定时,这份《请示》未获核准。
刘广乐接受媒体采访时还称,一卡通公司在银行专门开有账户来存放这笔押金,这笔钱只适用于退卡的时候归还给市民,不能挪作他用,押金产生的利息用来弥补运营的亏损。
河南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前述《通知》还规定,因丢失、损坏等原因要求补发的,可按照工本费向用户收取补卡费用。对此,一卡通公司在请示中载明“列入工本费核算的内容只是绿城通卡卡片的制作成本(即15.14元——记者注)”,并称“建议工本费核定为10元”。
不过,据媒体今年4月探访郑州多个网点发现,原卡丢失后,所交纳的30元押金无法退还,若要补新卡,仍要再交纳30元钱押金,老卡内的余额才能转到新卡中。
记者注意到,国家工商总局今年4月曾发出公告,强调目前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殡葬等行业的强制交易、滥收费用、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十分突出,并自4月至10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执法行动。
国家工商总局的公告列举了当前公用企业经营中突出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并明确公共交通企业存在三大问题,其中包括:“用户初次申领公交IC卡时,公交公司收取或变相收取明显高于成本价的工本费或押金。”
刘广乐告诉记者,全国部分其他城市在刚刚发行一卡通时,基本上也是按30元的标准来收取押金的;随着平台的稳定,发行成本、运营成本会逐步降低,收取押金的标准会逐步下调,“有些地方是从30元调到20元,再调到18元,这是一个逐步降低的过程”。
张伟表示,按照《价格举报受理告知书》,郑州市物价局将在举报办结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他反馈处理结果,“如果物价局不作为,我可以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