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平顶山新闻网 作者:孙聪利 发布时间:2015-11-02 10:10:15 字体:[大 中 小]
摘 要:10月27日下午,平顶山市旅游局发布通知,平顶山市旅游局已开始办理全市导游证IC卡的发放等相关工作。
10月27日下午,平顶山市旅游局发布通知,平顶山市旅游局已开始办理全市导游证IC卡的发放等相关工作。
此次发放的是参加2012年、2013年、2014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持有《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及遗失补办、损坏补办、升级导游证人员的导游证IC卡。
导游资格证换发导游证IC卡的申请者,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导游员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编号页和照片页同时复印在一张A4纸上),验原件;申请人与旅行社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及“三金”证明复印件各一份,或与导游服务中心签订的代管合同复印件一份;按规定完整填写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份;两张二英寸红底彩色证件照;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大专以上学历者需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
遗失补办者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证件遗失简要情况说明;所在单位开具的证件丢失证明;在省级报刊登载的遗失作废声明(自登载之日起满1个月方可申办);申请人的《导游员资格证书》或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套,验原件;申请人与旅行社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及“三金”证明复印件各一份,或与导游服务中心签订的代管合同复印件一份;按规定完整填写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份;两张二英寸红底彩色证件照;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损坏补办者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所在单位开具的证件损坏情况说明;损坏的导游证IC卡原件;申请人的《导游员资格证书》或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套,验原件;申请人与旅行社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及“三金”证明复印件各一份,或与导游服务中心签订的代管合同复印件一份;按规定完整填写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份;两张二英寸红底彩色证件照;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相关表格可登录平顶山旅游网(www.pdsta.com)政务网文件下载栏目查看。
此次办理导游证IC卡的各项工作均不收取工本费,受理时间持续至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