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李倩 发布时间:2012-02-18 09:39:10 字体:[大 中 小]
摘 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深入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深入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根据通知,发改委负责做好电子商务发展与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十二五”规划的衔接,商务部负责组织各示范城市研究推动网络零售规制和电子商务统计制度建设,推进内外贸流通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人民银行要加强电子支付服务市场的制度建设,强化对电子支付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定在线支付、移动支付技术标准和安全规范,组织示范城市开展在线支付、移动支付等基础平台试点工作,推动电子支付互联互通与安全保障体系、金融IC卡检测认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电子支付、金融IC卡的应用与推广。
为建立电子商务信用服务体系,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涉信执法信息开放共享和规范信用信息服务的机制、体制,组织示范城市率先开展电子商务信用体系、信用服务标准和信用服务监管等方面的研究,适时启动面向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的在线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试点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