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万个冷笑话》侵权案尘埃落定 五被告支付美影厂五十万经济损失
于2018年6月立案的《十万个冷笑话》侵权案终于于今年9月落下了帷幕。
此案中原告为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被告为北京妙趣横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蓝港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四月星空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被告天津仙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上海乐蜀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案件的焦点为葫芦娃动漫角色形象。被告四月星空和仙山公司追加被告。
在案件中,原告美影厂对《葫芦兄弟》动画片及葫芦娃动漫角色形象(包括角色造型、角色名称等)享有完整的著作权。《十万个冷笑话》《十万个冷笑话番剧版》手游(以下简称十冷手游)由被告妙趣公司开发,被告蓝港公司运营。被告四月星空公司为动画片《十万个冷笑话》第一季的著作权人,被告仙山公司为被告四月星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两公司先后为涉案游戏提供了人物名称、人物形象、剧情等元素的授权。被告乐蜀公司在其网站提供涉案游戏的下载和推广。
最终法院判决如下: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大娃、二娃、三娃、四娃、五娃、七娃动漫角色美术作品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即被告立即停止十冷手游中大娃、二娃、三娃、四娃、五娃、七娃动漫形象的复制、传播行为;
二、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赔偿原告美影厂经济损失50万元;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分别在各自官方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连续30日刊登声明,以消除对原告造成的影响;
四、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赔偿原告因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19500元;
五、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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