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时电子报 作者:本站收录 发布时间:2018-01-12 12:08:13 字体:[大 中 小]
摘 要:台湾金管会表示,核准「街口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专营电子支付机构业务许可,成为第6家获准的电子支付专营机构。银行局副局长庄琇媛表示,街口在取得专营执照后,必须在半年内开业。
街口网络以「街口支付」经营第三方支付,目前每月交易金额已超过1亿元,此次投资设立「街口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专营电子机构业务,获金管会许可。(翻摄街口支付官网)
台湾金管会表示,核准「街口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专营电子支付机构业务许可,成为第6家获准的电子支付专营机构。银行局副局长庄琇媛表示,街口在取得专营执照后,必须在半年内开业。
银行局官员指出,街口母公司为「街口网络」,经营第三方支付的代收代付业务,目前每月交易金额已超过1亿元。此次投资设立「街口公司」申请专营电子支付业务,资本额5.1亿元,可经营收受储值款项、电子支付帐户间款项移转等业务。
金管会表示,先前核准的5家电子支付专营机构,依序为欧付宝、橘子支、智付宝、国际连、ezPay台湾电子支付。另有25家兼营电子支付机构,其中24家为银行、1家为一卡通,但一卡通尚未开放服务。
据银行局统计,2017年1~11月5家专营电子支付机构的交易金额为20.5亿元,会员人数75万人。若加计24家兼营电子支付机构后,交易金额为188.5亿元,使用人数182万人,显示目前电子支付交易主要仍在银行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