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一卡通网 收编 作者:中国一卡通网 收编 发布时间:2010-09-25 16:30:12 字体:[大 中 小]
摘 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市政协办公厅新建车辆、人员识别系统
2、招标编号:shcg10-00235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市政协办公厅大院新建车辆、人员识别系统:1、人员门禁管理系统,包括内部工作人员管理和外来人员的访客管理,设立超高频感应式读卡器,配备2400张感应式IC卡。2、车辆进出管理系统,能够自动识别、统计车辆进出数量、时间段,具有验证、报警等功能,配备4000张车辆通行证IC卡。
4、预算批复:101万元
5、项目地址:北京西路860号
6、竣工日期: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
7、竣工状态:安装调试完成,经试运转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允许联合投标,但联合投标必须确定其中一个联合体为投标的全权代表方,全权代表方应该参加投标活动,联合各方应连带承担联合体在投标及履约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联合投标须向招标人提交联合各方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投标协议书》应对所有联合方在法律上均有约束力。联合投标方的资质按联合各方中资质最低的一方确定。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许可范围;
5、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资质;
6、具有省级公安部门安全技术防范设计与施工三级资质;
7、投标人所采用的识别系统设备近两年须有成功应用的案例(且工程规模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项目合同或相关证明);
8、在本市有固定的供货、安装、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
9、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10、已取得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全部以《上海市2009年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内产品进行投标的投标人,其注册资本、规模、业绩等商务条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不会因此被拒绝或被作为无效标。
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项目采购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从已登记进入中小企业供应商子库的中小企业进行采购。无法从中小企业采购的,大企业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 2010 年9月27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10月9日北京时间15:00之前,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www.shzfcg.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后委派授权代表持营业执照、设计及施工资质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合同业绩、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原件,同时准备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于2010年10月9日下午3:00以前(双休日除外),到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03室进行验证,通过后可在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方式以及下载不成功的,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的通知》办理。
四、接受投标、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时间: 2010年10月29日上午9:00至投标截止。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0年10月29日上午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12会议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采购中心412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
邮编:200011
联系人:顾文林
电话:021-63770434
传真:63781059
采购人:上海市政协办公厅
地址:北京西路860号
联系人:王庆国
电话:13761253628